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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项目经理被吊销一建,终身不予注册!损失超7亿!甲方多人落马!

2021-12-16 17:55:39586人已围观 0

来源:住建部官网、人民网、每日经济新闻、中国经营报等

2021年7月2日,住建部下发《建督罚字〔2021〕40号》,追责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混凝土强度未达标,多栋楼拆除重建,住建部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处罚。

2021年12月13日,住建部再下发《建督罚字〔2021〕64号》,追责项目经理,给予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1〕64号

董某先:

2017年3月24日,原天津市建委所属市质安总队在建设项目抽查中发现,粤翠名邸项目10号楼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后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逐栋逐层逐节点对该项目已施工的地上建筑及地下车库进行结构安全验算。根据设计复核及专家组论证意见,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和已完工部位,从技术角度认为多栋地面以上建筑需拆除。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粤翠名邸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政函〔2019〕42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履责管理不到位,并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2)》自述内容,你承认10号楼等8栋楼部分楼层混凝土强度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问题,你未履行相关质量管理职责。该事故社会影响较大。我部于2021年9月16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38号),你于2021年10月1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督罚字〔2021〕40号

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原天津市建委所属市质安总队在对河西区监管的建设项目开复工抽查中发现,粤翠名邸项目10号楼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依据复核验算混凝土强度取值和原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模型,逐栋逐层逐部位逐节点对已施工的1-19号楼、19A号楼和地下车库进行了结构安全验算。根据设计复核及专家组论证意见,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和目前已完工部位,从技术角度认为需拆除的栋号为1号楼、2号楼、5号楼、10号楼、19号楼、19A号楼地面以上建筑,不含地下车库。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粤翠名邸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政函〔2019〕42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 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未履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

  • 未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存在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 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导致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

我部于2021年3月11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10号),你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近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留言询问如何可以入住,6月30日回复称“洋房及小高层2021年年底主体封顶,高层2022年8月前主体封顶,最迟不会超过2023年6月底交房。”

书记您好,天房樾梅江的房子在2016年购买,到今天了2021年6月了依旧遥遥无期,从最早的2018年到2020年再到现在,我们依旧没消息,实在想知道这房子还有没有机会交房,如果没有机会交房的话,还能退房吗?谢谢您的时间。

回复: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信访人为粤翠名邸项目业主,其反映问题及答复内容如下:

项目何时能够入住以及工程项目节点?

粤翠名邸项目(即樾梅江)工程进度节点为洋房及小高层2021年年底主体封顶,高层2022年8月前主体封顶2022年年底前竣工验收,在取得准入证后力争2023年上半年交房,最迟不会超过2023年6月底(遇不可抗力除外)

今后信嘉公司、鼎信公司会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粤翠名邸项目处置工作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依法依规积极推动项目处置工作。

特此答复

同样的事情还在湖北发生,2021年5月,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在建楼盘开始拆除,所涉项目全部停工,负责人被立案查处。

连日来,湖北孝感汉川市多名市民向上游新闻(微信号:shangyounews)反映,他们购买了帝景壹号院的商品房,还在建设中的楼盘却已开始拆除

对此,汉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因机器故障,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达标正在拆除8号楼第四层墙柱和第五层梁板,面积约500平方米,截至5月6日已拆除约400平方米。对混凝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所供商品混凝土项目全部停工,逐一进行检验检测。

5月7日,汉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情况说明。


关于帝景壹号院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的情况说明

近日,有媒体反映我市帝景壹号院项目使用的部分商品混凝土质量不符合要求,我局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进驻项目现场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4月26日,生产商湖北建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控料仪器出现故障,现场工作人员处置不当,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其浇筑部位为帝景壹号院8号楼第四层墙柱和第五层梁板,面积约500平方米。事件发生后,该项目开发商已着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拆除,截至5月6日已拆除约400平方米

目前,我局对湖北建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停产通知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所供商品混凝土项目全部停工,逐一进行检验检测。相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汉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帝景壹号院宣传资料显示,该小区地处汉川城北新区的核心地段,项目总占地约5.1万平方米,总建面约21万平方米,容积率3.5,绿地率30%,整个项目由12栋27—32层的高层住宅和68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及2000平方米的幼儿园组成。

开发商有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公司确实正在拆除一栋楼的楼板。现场施工过程中,他们和提供混凝土的厂家发现有一个批次的混凝土配比存在问题,致使混凝土的强度达不到安全要求,于是便组织人员对涉及楼栋的400多平方米的混凝土楼板层进行了拆除

“现在的房子建到了3-4层,涉及的是8号楼的4楼楼板层。”这名负责人称,这一拆将造成400多万元的损失可楼盘的质量、安全与损失相比无疑更重要

公开资料显示,建筑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强度不合格,可能会造成结构承载能力下降、使用年限降低;抗渗,抗冻性能及耐久性下降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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