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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数科投诉不成反被罚!

2022-06-27 20:08:49856人已围观 0


2022年4月19日,某部发布了关于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采购预算97万元。6月13日,又发布了关于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请跟随U学小编一起来看看。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某部的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项目需求内容如下: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含)、智慧营区综合管理平台著作权可视化实战应用平台著作权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

3.供应商具备资质不少于5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在昆明设有售后服务公司或售后服务点,有紧急故障时1小时内可到位维修。

5.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6.项目经理要求有二级建造师以上资质(含),且注册在本单位内,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8.有在政府部门或院校等单位类似成功案例3起以上。

 





中标结果
2022年5月20日,项目公布了中标候选人昆明创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82.3735万元(人民币)排列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诉处理
2022年6月13日,某部发布了关于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联通数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某部提起投诉。提出:一、评标结果未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当场公布,且进行了重复评审,不能保证已发布的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二、招标代理机构以授权代理人非我公司员工为由回复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合理。

经调查,某部认为: 

(一)关于评审结果的公正性问题。①经查阅相关音视频资料,评标委员会主任未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当场公布评标结果;②根据军队相关法规,发现符合性审查错误或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错误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符合法规要求。


(二)关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问题。经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和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负责人)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罗丽江社保缴纳单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参保时间: 1995.01 -2022.05)),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注意事项第二款要求,按照符合性审查第5款“其他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不

予通过符合性审查,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七条定标第2款规定,中标供应商属于无效投标的,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另:根据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你公司出具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属于虚假承诺。



处理结果


综合以上对投诉事实的认定,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28条规定和军队相关法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2)由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评标委员会主任按照《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于15个工作日内报备我部;3对我部招标现场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4关于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7款规定,扣除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且我部保留禁止性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权利。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以于2022年7月4日前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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